常住户口所在地填到哪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只要根据不同状况下的要求进行填写都是合理的。户口所在地,指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是中国特有的概念,有中国管理特色。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
一、什么是常住户口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
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
二、户口如何登记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的父亲、母亲、抚养人或者其它监护人凭有关证明材料,到婴儿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所需手续:
1.盖有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审查章的婴儿母亲或父亲单位(居委会)出具婴儿报户口证明信;
2.盖有区、县(市)妇幼保健站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
4.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三、户口的注销
公民在常住地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其亲属,抚养人或邻居或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向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
所需手续:
1.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村(居)委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信》;
2.死者的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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