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纹在语言学界称为语图。它是借助声谱仪描绘出来人的声音图像,即语声的频谱图。对声纹的分析材料极其结论能否作为证据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声纹具有唯一性。二是声纹具有稳定性。这一点方面和我们最为熟悉的指纹是很相似的,指纹成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主要取决于其具有唯一性和稳定性。如果声纹也像指纹一样,具备唯一性与稳定性,其就可以用作刑事案件中的定罪证据。
首先,声纹的唯一性,人们的声音是发声器官发出的,其包括口、鼻、咽等好几个共鸣器,这些器官的微小差异都会导致每个人的发声的不同。另外,人们也会有发声的快慢之别。这些要素反应到科学的仪器上就出现了不同的声波,仪器又将声波转换成波谱图展现在我们面前,就变成了声纹图。所以说声纹具有唯一性。
其次,声纹的稳定性,根据专家的综合考察结论,声纹有八十多种特征,即使人们在例如犯罪的情况下刻意改变自己的语速、语调,也不能改变声纹的一些原有的特征,所以声音通过科学仪器的分析,每个人的声音是具有稳定性的。
世界上首例声纹侦破案件是1963年在日本东京的拐卖幼儿案,其侦破案件的唯一证据就是电话威胁声音。侦察人员通过声音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职业,为破案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线索。经过多年的发展,声纹证据的研究在司法部门中的研究和应用发展到了世界各地。综上所述,声纹具有唯一性与稳定性,现在的科学仪器又能将声音转化为波谱图。所以,声纹证据在我国完全可以作为定量刑的证据之一。而声纹证据应当属于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类型中的鉴定结论。
(原标题:声纹鉴定能否作为我国刑事案件定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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