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协议该如何写
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协议首先需要写明双方的相关信息,然后写明解除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解除合同后需要承担的后果以及双方的责任等问题,说明双方相关的权利义务的期限,并且最后签名盖章。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合同解除法定的条件,《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以下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解除具有怎样的效力
合同解除具有以下效力: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3.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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