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看所在地的省一级政府是如何规定的。一般规定临时建(构)筑物不得超过两层,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临时建(构)筑物的特征是结构相对简易、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层数不超过两层、材料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临时建(构)筑物不予确权发证。临时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使用期满或因城市建设需要时,必须拆除。对于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建(构)筑物,其有效期也不得超过两年,期满后即自行失效。即使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且延期申请只能一次。已超过两年期限而未获准延期,那么它在性质上属于违法建筑。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农村建房超出审批面积会强制拆除吗
农村建房超出审批面积,会不会被强制拆除,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比如,建房已经办理了相关合法的审批手续,有相关的宅基地的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针对面积超标的情况主动的向审批机关报告,补交一定的费用,如有偿使用费,一般没有什么问题,不会被强制拆除。还有就是按照上述所说的一些标准,按照超标的面积,补交一定的罚款。但如果隐瞒了面积超标的情况,被有关的部门查处到,就会被视为违章的建筑,被要求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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