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属于失信吗
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才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期多久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期一般为2年,如果失信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1-3年。2-5年失信被执行人即使没有还清欠款,但是失信被执行人的状态会解除。只不过,限制高消费不会取消,这些限制仍然会影响用户的日常生活。另外,只要用户积极履行了还款义务,那么人民法院会在3个工作日撤销失信的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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