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可以在下一个单位失业后按缴费年限累计领取。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之前应领取但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取工伤保险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交有工伤保险不能决定是否能领取失业金,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则不能领取失业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等。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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