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没到期如果遭受损失的按照约定赔偿。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一、同一合同中能否同时适用定金和违约金
同一合同中不能同时适用定金和违约金。
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要求赔偿超过定金金额的损失。因此,定金和违约金不能适用于同一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对自己有利的原则选择约定违约金或定金。
二、违约金和定金可以同时适用吗?
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不可以同时适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三、违约解除合同保证金是否退还
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一定可以退还,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全文7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