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后,公租房申请多久才能获批?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提交后,将进入审核分配流程: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证书。(二)初审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复审;初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复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预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予以公告;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通过复审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公示收入、住房等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租房管理局将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实确有异议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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