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夫妻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必须要求损害赔偿: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份额,法律并不禁止和干涉。
夫妻离婚时怎么分财产
夫妻离婚时分财产的办法: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予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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