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还是很难脱离参保者户籍限制的问题,因此参保者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保。而一旦参保者到异地工作或定居,那么在报销时就不能进行异地报销,但是一些特殊情况下大病医疗保险异地是能够报销的。如果参保者病情特别重大,的确需要转往异地的大型医院机构进行治疗的,那么参保患者可以在二级以上医院办理转院手续,持有相关证明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然后到当地的社保局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备案,即可转往异地医院继续接受治疗,不过前提也要参保者满足大病条件。而对于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异地就医医保系统无法结算,只能有参保者或其家属先垫付费用,然后把医疗费用的单据拿回所属社保局按大病报销。
异地报销异地医保报销的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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