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医疗补助金的疾病种类有哪些
时间:2023-12-04 00:41:06 33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获得医疗补助金的疾病种类有哪些

1.高血压合并症;

2.脑血管意外偏瘫(脑出血或脑梗塞);

3.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合并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4.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

5.肝硬化失代偿期;

6.血液(腹膜)透析门诊治疗;

7.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8.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9.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

10.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三级);

11.肝豆状核变性;

12.系统性红斑狼疮;

13.精神分裂症(慢性期)。

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多久能打到卡上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通常一个月左右能打到卡上。五级、六级工伤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三、医疗期内被辞退有没有医疗补助金

医疗期内被辞退有医疗补助金。劳动者生病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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