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优先为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
第二优先分AB两类,A类为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与子女,B类为美国永久居民的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三类优先为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类优先为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有三个条件(有年龄的限制、无犯罪记录证明、无重大传染疾病)
年龄限制:
如果您正准备移民,子女未满21周岁,(优先日在排期前的年龄为21周岁内)可做附属申请人一同携带。排期5—6年左右获绿卡。若超过21周岁以上建议子女做主申请人。
如果您已经是绿卡身份,子女未满21周岁,申请的排期在3年左右。无犯罪记录证明,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无重大
传染疾病:
①.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②.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③.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④.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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