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后利润分配应遵循的公司法规定吗
时间:2023-07-30 07:50:17 25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分公司注销后利润分配应遵循的公司法规定吗

未分配利润清算时,要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优先股股利;

5.分配普通股股利。

6.最后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二、公司注销哪些资料需要准备

注销公司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营业执照;

2.国税、地税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委托授权书;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印监卡;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8.经办人身份证;

9.带上公章、私章、财务章,要填表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完成公司注销的时间需要多久

企业注销一般需要2到3个月的时间。

工商和税务的流程可以同时进行。

首先工商局需要先过去备案注销,然后登报,45天后才能提交正式的注销资料过去,审批需要一周的时间。

公司注销所需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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