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注销后利润分配应遵循的公司法规定吗
未分配利润清算时,要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优先股股利;
5.分配普通股股利。
6.最后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二、公司注销哪些资料需要准备
注销公司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营业执照;
2.国税、地税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委托授权书;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印监卡;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8.经办人身份证;
9.带上公章、私章、财务章,要填表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完成公司注销的时间需要多久
企业注销一般需要2到3个月的时间。
工商和税务的流程可以同时进行。
首先工商局需要先过去备案注销,然后登报,45天后才能提交正式的注销资料过去,审批需要一周的时间。
公司注销所需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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