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幼儿园教师涉嫌殴打一名两岁女童,致使女童受伤。监护人以女童名义将这名教师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等各项费用29824元。
该教师为男性,35岁。起诉状诉称,女童因哭闹被他殴打,致使女童身体多处受伤,头部多处被打击,头面部被打得变形,耳部红肿。此后,女童心态大变,不敢见人,不敢下地走路,痛哭,恶梦不断,日夜不眠,父母只能陪伴左右。其伤势经法医初检,结果为不低于轻微伤。女童的父母报案后,公安机关对该教师做出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