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料记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颁布了农业税条例,并实施至今。这一古老的税种,已延续了2600年的历史。历史上,皇粮国税一直牵动着中国的兴衰。尽管中国历史上出现过两税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等改革,以扩大纳税面,让有地产、有钱财的人多纳税,但由于吏治腐败,负担最终转嫁到农民头上。即使是屡被提起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也只是短暂的轻徭薄赋,历代封建统治者始终未能跳出农民负担越减越重的黄宗羲定律。
革命战争时期,广大农民用一辆辆装满粮食的小推车,推出了中国革命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又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几十年来,农业税一直是国家财力的重要基石。据统计,从1949年至2000年的52年间,农民给国家缴纳了7000多亿公斤粮食,农业税也一直是国家财力的重要支柱。
2004年,国务院开始实行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据统计,免征农业税、取消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可减轻农民负担500亿元左右,到2005年已有近8亿农民直接受益。2005年岁末免除农业税的惠农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让9亿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缴纳农业税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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