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改造经济补偿标准
时间:2021-09-13 11:51:20 7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棚户改造经济补偿标准

我国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4、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棚户区改造补偿方式有哪些

1、补偿货币:

在实际拆迁中,一些城市周边的集体土地,常是不属于农村土地性质。但,若是以农村土地性质的标准赔偿,则大部分被拆迁人,都将不愿拆迁。所以,集体土地性质的补偿标准,也是参照国有土地性质的征收赔偿标准,即依据周边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来定。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等。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以赔偿房屋的形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如:安置房,回迁房等。

有专业人士认为,当前棚改的整体方向,仍然还是货币安置居多。但是,在今年国开行收回棚改审批后,估计产权置换的比例将会增加。

但是,不管怎么说,拆迁,应是实实在在的、改善被拆迁人生活水平,即使集体土地,也都是按照国有土地的统一标准。一般是拆一赔一,即:拆一平米,就最少补偿一平米。

对于棚户区改造,一般,首先考虑的,应是原地回迁。

所以,被拆迁人若认为补偿不满意,可以争取合理、合法的补偿权利。

三、棚户区改造可以强拆吗

棚户区改造一般不能强拆。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且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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