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保险的规定来说,企业在给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时,需要按规定如实填写申报工资金额,以此来核算应缴社会保险费。如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678元,则企业申报缴费基数低于该金额,则按该金额核算,若高于该金额而低于当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一般为申报缴费时所使用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则按申报基数核算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社保缴费上限和下限是什么
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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