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工程合同后,发现对方违约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赔偿损失。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与发包人的赔偿责任相同,没有约定赔偿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般法律赔偿责任。赔偿损失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施工合同当事人还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
3、采取补救措施。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返工、返修、更换等补救措施。
施工合同违约金如何收取
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数额需要看合同中约定的是怎样的,一般约定的违约金不会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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