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程序后,涉及被告人离婚逃债的情况,主要有几种:
(1)债务产生后,未诉讼程序,债务人便和其配偶离婚,以逃避债务;
(2)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和其配偶离婚逃避债务;
(3)法律文书生效后未程序,债务人离婚逃债;
(4)程序后被告人离婚逃避债务。
2、离婚逃债途径主要有:
(1)法院(本院或其它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婚姻登记机关离婚。
(3)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婚姻登记机关离婚逃债等。
3、离婚逃债构成要件,笔者、离婚逃债构成要件,主要有几点:
(1)被告人有离婚逃债的,即被告人实施了旨在逃债的。
(2)该在债务产生后,包括:
a、债务产生后诉讼前。
b、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
c、法律文书生效后。
(3)该是被告人故意所为。
a、在离婚时向机关隐瞒债务。
b、分割债务未征得了债权人的同意,是在暗中对可供被财产处分的。
c、财产分割不公平。将被告人个人财产、夫妻财产全给被告人配偶,被告人配偶分得夫妻财产,被告人仅分得少量随身物品,债务都由被告人承担,以此逃避债务。
(4)人是实施离婚逃债的人。
(5)其处分财产尚未被为标的,即法律文书中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也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蒋来的财产。
一、债务人逃债方式有什么
债务人逃债的方式有:
1、虚假登记。将公司所有或个人所有的财产、机动车等需要登记的动产登记在关联人名下;
2、虚假抵押。借用房地产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将其所有房地产以他人名义虚假抵押;
3、虚假债务。签订虚假合同,建立虚假债务,然后虚假偿还,转移财产;
4、破产逃债。利用公司有限责任的法定条件,在债务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利用破产彻底逃避债务,然后以隐名股东的身份重新成立公司;
5、利用企业改制逃债;
6、利用公司分立合并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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