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强制执行是否有前提条件
1.必须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
5.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立案会在多久之内生效
当事人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内开始算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受理期限7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全文7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