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
(一)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一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交强险对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为一万元。
(二)上述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仅仅局限于对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这样的医疗费用的赔偿,而且还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这两个项目的赔偿。
(三)如果机动车事故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则上述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一万元降为一千元。
一、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凡院外会诊费、挂号费、伙食费、护工费、电吹风、电费、水费、电话费、病号服、特殊洗理费及一次性生活用品费、病历工本费、陪人费、陪人占床费等均不予赔付;超过3个月的休假证明需要加盖医院医务科公章。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元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赔偿限额:2000元
(二)无责任的赔偿数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缴费标准如下: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交纳费用:实行全国统一标准。
1、家庭6座以下自用汽车:1,050元、年;6座(含)以上:1,100元、年
2、企业6座以下非营业汽车:1,000元、年;6-10座:1,190元、年;10-20座:1,300元、年;20座以上:1,580元、年
3、机关6座以下非营业汽车:950元、年
4、2吨以下非营业货车:1,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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