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被认为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
一、离婚后还有子女探视权吗
离婚后依然有子女探视权。只有当法院认为探视会严重危害孩子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情感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命监护的父母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索权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是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探权。行使探视权的主体不得损害儿童的健康。如果有损害儿童健康的情况,法院可以暂停该主体行使探视权。
二、探望权中止的条件有什么中止后怎么恢复探望权
探望权中止的条件如下: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探视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探望权,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全文6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