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医院证明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一、道路交通误工费
道路交通中的误工费即为受害人因事故原因造成其无法工作而获取劳动报酬的赔偿金。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交通事故人伤误工费标准
交通事故人伤误工费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因为个案中,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是不同的。但是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通用的,误工费=误工收入乘以误工时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车祸误工费怎么计算
车祸中受害人的误工费应当根据其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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