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不还上诉开庭的流程
流程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如果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二、欠钱不还上诉开庭多久审结
欠钱不还上诉三个月或六个月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欠钱不还上诉开庭需要哪些证据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2.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合同等;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4.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n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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