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有需求开立亲属关系证明时,可前往初次申报户口之地的公安派出所查阅原始出生证明。出生证明上详细注明了孩子的生父以及生母的姓名信息,而这个派出所的户籍管理部门也会针对此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果涉及到过去曾与家庭成员共用一个户口的亲缘关系,以及历史户籍记录等方面的问题,都可以从这些资料中得到准确的反映。在经公安派出所仔细核实之后,他们应该为您开具父子关系证明等类似的证明文件,以满足您对于此类证明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