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水务局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
时间:2023-03-30 20:42:03 4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水利局对于河道违法建筑物具有强行拆除的权力,可以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水利局向法院申请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中的拆除违法建筑物部分,法院不应当受理。

一、多次行政诉讼期间可以提请强拆吗

不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的规定可知,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后,在限期拆除期限内直接实施强制拆除的,属于违法强拆。

二、城市综合执法局有权扣车吗

没有权利的,城管没有扣押任何公私个人物品财产的权力。城管根本就没有执法权。他们只有劝导权。城管执法大队的执法范围: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三、企业违章建筑拆迁的补偿标准

企业的违章建筑在拆迁时没有补偿,但其建筑材料等属于合法财产,在法律保护范围内。在违法拆迁补偿问题上,要区分建筑与建筑使用材料、建筑物内合法土地使用权、建筑范围、建筑物与建筑物内财产、拆迁补偿、拆迁补助等,拆迁补偿和拆迁补偿等在拆迁补偿中,应注意区分违法建筑与施工中使用的材料。按照规定,拆除超过批准期限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不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全文8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行政强制 最新知识
针对宁国水务局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宁国水务局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