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离婚离婚程序如何走
时间:2023-11-11 14:44:06 30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怎样才能离婚离婚程序如何走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就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核实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怎么写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应当在协议书中写明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还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对离婚的事实以及理由也需要写清楚。同时离婚协议不得损害别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哪些情形需要离婚

离婚是夫妻当事人的自愿选择的结果,是双方自愿选择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有一方当事人认为存在一些情形,比如配偶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配偶具有家暴、虐待或遗弃行为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使得夫妻感情破裂的,就可以选择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n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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