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的途径有:
(一)互惠保护由于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各方面差异,某些国家根据互惠原则保护他国知识产权。作为附条件的保护,即外国若承认并保护依据一国法确认的知识产权,那么,本国亦承认且保护依外国法确认的知识产权,如中国在参加《巴黎公约》前,曾分别与许多国家在商标保护上实行互惠原则。
(二)双边条约保护即双方通过签订双边保护协定的方式,相互保护对方知识产权。通常双方是指两个国际法主体,但不排除缔约方中一方是国际法主体,另一方是多个国际法主体。此保护方式在当代仍被广泛应用,但由于其对第三国无拘束力的局限性,多数国家都转向缔结或参加多边保护公约。
(三)多边公约保护因多边公约内容多系立法主体性的,规定法的原则、规则与制度,故随着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多边保护公约越来越成为知识产权国家保护的主要途径。
一、知识产权申请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在确认文件后,申请人应当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并且在第二天返还申请文件副本一份。
(二)受理。再提交申请的7个工作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我们发送《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缴费通知书》或《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等相关文件,申请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申请费用。
(三)初步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我们提交的申请后,他们需进行初步审查。当我们的各项都满足初步审查的标准,在合格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在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进行公布。
(四)实质审查。当发明申请公开之后,审查员会要求实质审查,此时会启动实质审查。
(五)授权;
(六)发证。当申请人收到国家授予通知书时,申请人还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申请人同时还应缴纳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可以获得证书。
二、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二)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三)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四)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五)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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