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食药局接群众举报,西安天天鲜蔬菜有限公司可能使用无根水生产豆芽,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沣东新城分局民警在对西安天天鲜蔬菜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车牌号为陕ARA590捷达车后备箱内存放有10瓶无色透明液体,随机抽样送检的4个批次豆芽和2份透明液体均检出6-苄基腺嘌呤(无根水的主要成分)。
依据卫生部公告,6-苄基腺嘌呤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销售,食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西安天天鲜蔬菜有限公司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生产豆芽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此案现移送公安沣东新城分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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