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材料
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PDF版本)。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PDF版本)。
由项目所影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出具,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迁移、损坏市管水利工程设施的,影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对应补救措施或补偿方案的专家审查意见;或占用、影响市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兴建等效替代工程的专家或技术中心审查意见。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四、办理机构
惠来县水务局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市惠来分厅(网址:http://www.hlwb.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自收到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材料对照相关规范进行审批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提出拟办意见报股室领导审核加具意见后呈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对审批通过的,实施机关应作出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决定文书。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机关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实施机关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制作行政审批批准文件。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惠来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区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窗口申请申请人到惠来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自收到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材料对照相关规范进行审批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提出拟办意见报股室领导审核加具意见后呈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对审批通过的,实施机关应作出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决定文书。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机关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实施机关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制作行政审批批准文件。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惠来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区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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