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明市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老龄工作目标,不断健全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该市在城市完善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参加社会统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建立了贫困老年人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城镇贫困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市里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村老年人的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55%。对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及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采取集中和分散供养的方式,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在今年内将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救助和低保范围。
在统筹解决老年人的养老、医疗和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同时,昆明市还重点关注五保、特困、残疾、高龄、独居单身等特殊老年群体,确保他们共享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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