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对方索要子女抚养费如下:如果夫妻双方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应包括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安排。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子女抚养费实际上主要是协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子女抚养费。如果没有,可以向法院起诉子女抚养费。此外,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还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向另一方索要子女抚养费。如果没有,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索要子女抚养费。
索要赡养费案件,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
网友咨询:
我有一个亲戚王某,今年年事已高。他的三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长年不回家。现这位老人生活困难,想起诉两个儿子,要求给付赡养费,但不知向何地法院起诉。
律师回复:
你的亲戚王某可以向其任意一个儿子的住所地法院或其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法院辖区的,各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王某的三个儿子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那么他们各自所在地的法院、王某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王某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上述有管辖权的法院中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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