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域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内容如下;
最高法院2008年4月1日施行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域名纠纷民事案由分为合同纠纷、权属纠纷及侵权纠纷。其中,合同纠纷包括注册合同纠纷、转让合同纠纷、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权属及侵权纠纷包括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侵犯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由于后者“一般是指擅自使用权利人已经注册的计算机网络域名而发生的争议”,1而不包括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在先权利的情形
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
将恶意转移财产界定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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