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破裂之后,若无满两岁的孩童需抚养,一般情况下会优先考虑由她的母亲来直接抚养。
但是,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母亲,倘若父亲提出要求直接抚养孩子,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予以批准并坚决支持他们的请求:
(一)存在长时间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病症,使得子女与她共同生活对身体健康产生了重大负面影响;
(二)尽管具备抚养能力,却未尽到应有义务,这使得父亲希望能够子承父业,亲自照顾孩子;
(三)出于各种原因分析,确实证明抚养子女不能再与母亲一起生活下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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