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半年,我和别人签了合同。合同上说我完成合同后会得到70%的报酬,他在年底完成合同后会再给我30%。但现在,合同的日期早已过去,他甚至还没有给我最基本的70%。现在,如果我不接电话,我会一天一天地问。我怎么打官司,费用是多少[答]如果你能协商,你可以尽量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掌握了对方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解决债务纠纷的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然而,在债务纠纷中,一些债权人为了不损害和谐,往往将协商阶段拖得太久,从而错失了许多追偿债务的良机。那么在债务纠纷中如何保护债权呢?申请支付令是追偿债务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给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2)付款指令可以送达债务人。(三)应当在申请书中写明应当支付的金额或者有价证券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债权人自收到清偿令之日起十五日内责令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追偿欠款最大的优点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这可以很好地保护债权纠纷中的债权。
全文5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