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商标是否相同或相近时,可以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判断:首先,以相关公众的常规关注程度作为评价标准;其次,需要对商标的整体和主要部分进行比对,同时进行隔离状态下的比对;最后,在判断商标是否相似时,需要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确定商标是否相同或相近时,可以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判断:
首先,以相关公众的常规关注程度作为评价标准;
其次,需要对商标的整体和主要部分进行比对,同时进行隔离状态下的比对;
最后,在判断商标是否相似时,需要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如 何 确 定 商 标 的 显 著 性 和 知 名 度 ?
判断立体商标的显著性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它应该与拟附着的商品或服务具有直接的相关性,或者只有很小的、间接的关联。其次,它所具有的观念或含义不能与标记对象即商品或服务有直接的相关性,或者只有很小的、间接的关联。最后,判断立体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主体是相关市场上的普通消费者,他们通常将商标标志作为一个整体看待而不会审视标志的细部,拥有合理的相关知识并具备合理的谨慎程度,而且其注意程度将随商品或者服务种类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在判断立体商标的显著性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从多个角度来评估其显著性。
综上所述,立体商标的显著性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商品或服务的效性、商品的特性、商品的特征等。在选择立体商标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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