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行为人由于下肢残疾无法独立行动,因此监狱不会接收他。对于无法独立行动的残疾人,如果被判处监禁,他们可以申请暂时的监外执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服刑,并由他们的亲友照顾日常生活。
行为人由于下肢残疾,导致无法独立行动,因此监狱不会接收他。对于那些无法独立行动的残疾人,如果他们被判处监禁,他们可以申请暂时的监外执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服刑,并由他们的亲友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
【素材】行为人因下肢残疾无法独立行动,监狱收吗?
根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身体原因不能独立行动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是,行为人因下肢残疾无法独立行动,监狱是否可以收容尚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监狱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需要由监外单位负责监管。因此,监狱是否可以收容行为人需要考虑其生活是否能够自理。
另外,《监狱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监狱可以收容因年老、患病、残疾或者其他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服刑的罪犯。因此,如果行为人的身体状况符合监狱收容的条件,监狱可以考虑收容。
综上所述,行为人因下肢残疾无法独立行动时,监狱是否可以收容需要根据其身体情况和生活能力进行判断。但在收容前,监狱必须确保行为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收容条件。
行为人因下肢残疾无法独立行动,监狱是否可以收容需要根据其身体情况和生活能力进行判断。但在收容前,监狱必须确保行为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收容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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