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用减缓是什么
专利申请中的费用减缓是指对经济上有困难的个人或个体企事业单位进行专利申请费用上的一定程度上的减缓政策。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条规定: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规定的各种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
哪些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二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三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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