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刷就是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复制他人的银行卡、信用卡以及密码,提取现金供自己使用;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一种违法行为。盗刷他人信用卡属于盗窃行为。
一、盗刷他人信用卡一定要去派出所吗
盗刷别人信用卡3000以上属于盗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二、捡到50元卡取什么罪?
捡到银行卡去500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信用卡诈骗行为。根据有关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信用卡诈骗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储蓄卡也是信用卡的一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信用卡”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三、钱被盗能去银行起诉吗?
有证据证明是被盗刷的,胜算就大,没证据胜算小,如银行卡被盗刷,当事人首先就面临如何证明银行卡被盗刷的事实。首先,当事人应保存银行发送的短信提醒;其次,应找最近的银行在最短的时间使用自己办理的银行卡进行存、取款操作,以此证明该银行卡在被盗刷时真卡在当事人手中;进行完上述操作后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样在向银行主张权利时才有据可查。
全文7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