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活动主要包括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民事主体从事活动应当遵循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活动应当遵循原则。不遵守下列原则,属于违法行为,如下: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3、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4、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5、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一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全文5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