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占据残疾人车位是违法违规行为。
所谓的残疾人停车位,是专门为残障人士或者搭载了残疾人士的车辆设立的专属停车区域,任何非此特殊情况的车辆均严禁擅自占用此类车位。
因此,在法定意义上讲,普通汽车若擅自停放在残疾人停车位内,无疑将被视为非法停车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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