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2013年修订)》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公司法,但作为上位法及新法,其并未强制要求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
而且《公司法(2013年修订)》规定能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行规定的,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要求要求中最低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一般没有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自行协商决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要求是:1、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法律对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2、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三、注册资本相关规定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
2013年《公司法》修改之后,取消了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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