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税收滞纳金和罚款的数额不能超过本金,且加处罚款和滞纳金的数额也有限制。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时,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法律规定,税收滞纳金和罚款的数额不能超过本金。此外,对于加处罚款和滞纳金,也有限制性的规定,即加处罚款和滞纳金的数额都不得超过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加处罚款和滞纳金的数额有限制吗?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此,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也存在限制。具体限制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进行综合考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十。因此,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合理确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避免滥用行政处罚权,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加处罚款和滞纳金的数额受到法律规定和限制,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应依法合理确定数额,避免滥用行政处罚权,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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