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现行法房屋转租合同有效吗
房屋转租合同不一定有效,是否有效与在转租之前,是否得到了出租人的同意有关。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效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签订房屋转租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房屋租赁市场有关房子转租的现象很多,因此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到底该如何预防租房纠纷的出现呢?在此提醒大家,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签合同。在签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押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二)承租人转租,应当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转租是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参考的,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百八十五条也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第四百九十条第三款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罚款。
三、房屋转租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关系
房屋转租即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也是出租房屋的一种经营行为。所不同的是转租不是房主亲自经营,而是承租人经房主授权所进行的经营活动。与房屋出租的一般情况比较,只是出租主体不同,因此房屋转租也应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由转租人与新的承租人在合同中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形成房屋转租合同。房屋转租合同也必须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手续,同时提供房屋出租人同意转租人转租房屋的书面证明文件,以保证房屋转租行为的合法性。
《城市房屋租赁办法》规定:“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同时还明确了房屋转租人的法律地位?“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房屋转租合同是在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基础上成立的,因此原租赁合同不仅对转租合同有着制约作用,而且也是转租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两个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主合同与附合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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