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辖权影响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我国的人民法院有很多,并且人民法院存在不同的级别,为了更好的审理案件,案件的管辖权是很重要的,不同的案件,应当由不同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必须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其他地方的人民法院无权进行管辖。
如何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权
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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