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机构鉴定电动车为机动车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报警以后,交警部门如果不好判断一般都会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该条第(四)项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技术要求第5.1.1规定:最高车速,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第5.1.2规定: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第5.1.3规定: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该技术要求规定,最高车速为强制性条款,也是电动自行车检验的否决项目。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6条规定:轻便摩托车moped: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所以,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该电动车时速大于20km/h,交警部门很可能就会认定为机动车。
二、电动车鉴定机构有哪些?
1、国家轿车质2113量监督检验中心
2、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国家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交通事故中如何申请交警部门对电动车进行属性鉴定?
根据《公安部令第104号》第37的规定,交警有权委托第三方对事故车进行鉴定。因此,可以向交警提出申请,要求对该电动车进行车辆属性鉴定。
根据《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纯正的电动自行车的时速在20以内,整车质量在40以内。
而那些时速大于50的,是电动摩托车;时速在20~50之间,或者整车质量在40以上但时速不大于50的,是轻便电动摩托车。这两者都是机动车。
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B7258)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如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机动车)的区别。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于摩托车的定义其中写到: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为摩托车,但其中并不包括电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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