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
根据因果关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造成事故损害后果与涉及违法的事故原因之间的直接关系,即事故的直接原因;引起事故的其他因素如道路、气候等,不应作为加重或减轻当事人责任的原因;交通事故中的因果关系,主要有独立、综合和参与因果关系3种形式。1、独立因果关系独立因果关系是指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只有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因此,全部责任均由一方当事人承担;这种因果关系有一因一果,多因一果的形式;一因一果是一个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多因一果,是当事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2、综合因果关系综合因果关系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都有违法行为,而且这些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存在着因果关系;即事故是由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共同造成的;这种因果关系又分为重复综合和相互综合两种;如果任何一方的违法行为都可以单独地造成该起事故,则称为重复的综合关系;如果其中某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单独存在时,事故不一定发生,而在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同时存在并相互作用下才能发生事故,则为相互综合的因果关系;一般负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都属相互综合的因果关系;3、参与因果关系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着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而其他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不过这种关系是间接的、偶然的,与其它因素发生关系后才起作用,这种因果关系就称为参与因果关系;在责任认定中,承担次要责任的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行为,基本上也属于参与因果关系。
二、车辆超速发生事故一定是全责吗
作为司机,开车在路上总会发生违章行为,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有超速驾驶。如果超速驾驶发生车祸,通常人们都会以为是超速一方全责,但实际上并不一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车祸责任分为五种情况,分别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责任归属一般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来判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常见的责任认定情况有: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如果说超速驾驶车辆的司机撞上正常行驶的车辆,那么这种情况肯定是属于超速一方的责任。因超速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具体的责任认定建议由交警来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不大可由双方协商私了处理,协商不成及时亦可报警。由于司机超速驾驶而导致的车祸,通常人们会认为是超速的司机全责,但实际上并不一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若是行人闯红灯与汽车发生碰撞,这种情况下行人是全责,司机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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