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销的法律后果:
一、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
二、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
三、丧失了最后救济权。
一、接到传票开庭不去会怎么样
1、如果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按自动撤诉处理;
如果被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缺席判决。
2、开庭,是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一个过程。
原、被告必须在开庭时把证据向法庭出示,由对方当事人进行质证,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收到传票不去开庭,丧失了举证的机会,丧失了对对方证据质证的权利,丧失了陈述自己观点、理由的机会。
除极少数特殊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外,法院不会对被告不到庭作出处罚。
3、缺席判决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
缺席判决,就是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缺席判决制度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结案率,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偷盗欠条收取欠款怎么定罪
欠条具有财物属性,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我国刑法规定的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而非一般物,财物必须具有经济价值。被盗欠条具有经济价值,且具备合法性,欠条所反映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丧失欠条则丧失了向债务人收取装修款的直接依据,故欠条可以成为盗窃的对象。
三、公司注销注销有债权债务如何办理
注销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和各种权利义务就归于消灭。由于法人资格的丧失,公司就丧失了民事主体的地位,也失去了以公司名义行使各种权利的资格和能力。公司法对清算完毕后遗留的债权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往往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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