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盗窃数额的认定是认定如何处罚的重要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明确: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5000元至2万元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在以上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厅《关于盗窃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是: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县(市)所在地和农村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为800元,一般农村为500元;“数额巨大”的起点,县(市)所在地和农村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为8000元,一般农村为5000元。
全文5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