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二审是不一定直接进行宣判的,若案情比较复杂,则人民法院可以择期进行宣判。《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
一、对裁定不服第一审法院的上诉与抗诉有何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百九十一条和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中国刑事诉讼法二审是什么意思
二审在刑事诉讼法中具体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又称上诉审程序。
三、二审庭询谈话当事人必须要去吗
二审庭询谈话当事人必须去。
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方法。它是绝大部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它是我国诉讼制度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上诉可以上诉状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人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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